第一、民间借贷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法律上对于借贷关系的认定,关键在于考量双方是否达成借贷合意,以及借款是否实际交付。
第二、其一,双方存在真实的借贷意思表示,即借款人提出借款,出借人同意,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实务中较为常见的有借条、借款合同等;其二,双方完成了款项的实际交付,钱到借款人手里了,实践中较多采用现金、银行转账、微信支付等形式。简而言之,如果双方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约定并完成借款过程,其借贷关系就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
第三、利息应如何约定?
利息约定要明确,2020年8月20日之后成立的借贷合同,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超过该上限视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另外,在出借款项时预先扣除的利息不能计入本金要求借款人返还。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民间借贷视为无息借款,但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而对方没有在还款日内还款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主张逾期利息。
第四、向哪个法院起诉?
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下,可在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也就是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故既可以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第五、案件受理费怎么算?
案件受理费是预交给法院的,原告应自收到受理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不同类型的案件交纳标准不同,财产案件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①不超过一万元,按件计算,一件50元;②超过1万元至10万元,按2.5%交纳;③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按2%交纳;④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按1.5%交纳;⑤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按1%交纳;⑥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按0.9%交纳;⑦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按0.8%交纳;⑧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按0.7%交纳;⑨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按0.6%交纳;⑩超过2000万元的,按0.5%交纳。
第六、没有借条能要求还款吗?
没有写借条想要追回借款,就要注意收集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如补充签订的还款协议、汇款凭证、还款计划、电话录音、证人证言、还款信息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更有利于主张的债权获得支持。
第七、只有转账凭证能获得支持吗?
转账凭证只能证明一方把钱打给了另一方,说明双方存在金钱往来。原告仅依据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若被告能够提供合理的抗辩并能证明转账并非借款,原告仍应继续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否则须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下一篇: 潍坊律所讲述借款纠纷怎样处理
上一篇: 潍坊律所分享民间借贷纠纷常见问题整理